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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及不动产证产权的年限问题
2025-01-24 18:00 点击:35 次 作者:旅行的故事书 来源:百家号

虽然不动产登记已经推行了许久,但仍有不少人对它了解甚少。那么,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究竟有何差异呢?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它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而颁发的凭证。购房者在完成交易后,若成功获得该证件,便意味着他们依法拥有了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并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如今,许多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都会产生这样的疑虑:“我购买了房屋,是否能够获得房产证?那么,不动产证又代表着什么呢?”
其实,不动产权证书正是国土资源部所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自2015年起,随着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与完善,房产证已逐步被不动产权证所取代。至2017年5月1日,全国各市县已全面停止发放旧版房产证,转而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那么,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究竟有何异同呢?

证件名称的差异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在名称上就有所不同。前者是国土资源部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而后者则专指房屋产权证书。这种名称上的差异,反映了两者在功能、性质以及适用范围上的不同。

证件全名的差异

房产证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不动产权证书的全称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这些全名的差异,进一步明确了两种证件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和作用。

监制机关的差异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书的监制机关也各有不同。房产证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而不动产权证书则由国家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监制。这种差异体现了两种证件在管理、颁发和使用上的不同环节和流程。
房产证的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这一单位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相较之下,不动产权证书的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这种差异进一步突显了两种证件在颁发和管理上的不同之处。

权证编号的差异

在对比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书时,我们发现它们的权证编号也存在显著差异。这种编号的不同,进一步印证了两种证件在性质、功能以及管理上的独特性。

权证编号的详细解析

在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书的对比中,我们发现它们的权证编号体系有所不同。具体而言,房产证中包含了两个核心编号: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这两个编号共同构成了房产证的唯一标识。而不动产权证书,则是由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共同组成,这些编号同样确保了不动产权证书的独特性和有效性。

颁证词的区别

在对比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书时,我们还注意到颁证词的不同。房产证的颁证词主要体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强调对房屋的合法占有和使用。而不动产权证书的颁证词,则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不动产权的权益,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多个方面。这种差异体现了两种证书在保护不动产权益方面的不同侧重点。

颁证词的具体内容

房产证的颁证词,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条文,旨在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当所有权人提出登记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即颁发此证书,以证明所登记房产的合法性。

而不动产权证书的颁证词,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样致力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不动产权利人提出登记申请,并经审查核实无误后,即颁发此证书,以确认所登记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

产权信息的差异

在探讨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书的区别时,我们不得不关注它们所承载的产权信息。房产证主要记载的是房屋的产权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使用权等详细信息。而不动产权证书则更全面地反映了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涵盖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基本信息、不动产的物理特性、权利类型及期限等全方位内容。通过这些差异,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两种证书在保护权利人权益方面的不同侧重点和深度。
房产证的正文部分详细记载了房屋的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的具体坐落位置、登记时间、房屋的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的详细状况,以及土地的状况等信息。其中,房屋状况的描述非常详尽,包括房产的总层数、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套内建筑面积等具体数据;而土地状况则详细注明了房产所依附土地的地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以及土地的使用年限,这些信息繁杂且庞大。

相比之下,不动产权证书的正文则简明扼要地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不动产的单元号、权利的类型、权利的性质、不动产的用途、使用期限以及权利的其他状况。


不动产权证,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状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的证书,是证明不动产权利人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凭据。在不动产权属证记载的事项存在不一致时,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存在错误,否则将依据登记簿为准。那么,关于不动产证,是否存在永久产权?是否设有年限?若年限到期又该如何处理?其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事实上,不动产产权并非永久不变。房屋产权实际上包含了两部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为个人产权的一种,受到《宪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然而,我们通常所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会根据不同的开发类型设定不同的使用年限。例如,民用住宅用地的最高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的最高年限则为40年。
关于不动产证,是否设有产权年限?若年限到期,又该如何处理呢?其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些问题。

事实上,不动产产权并非永久不变。房屋产权包含两部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受到《宪法》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而通常所说的40年、50年、70年的设限,其实是指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会依据开发类型设定不同的使用年限。例如,民用住宅用地的最高权属年限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的最高年限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的最高年限则为40年。

那么,当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如何处理呢?目前,我国的相关法规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不过,一般而言,可以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来延长土地使用权。具体的处理方式和费用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来确定。

接下来,我们再来了解一下不动产证的办理流程。一般来说,办理不动产证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会开始办理登记手续,包括权属调查、测绘、公告等环节;最后,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给申请人。整个办理流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当地政策和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