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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信息《证监会启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支持不动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显示证监会启动了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并说明此次试点工作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健全资本市场功能,促进盘活存量,支持私募基金行业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重要举措。
此次试点不动产私募基金投资房地产行业,值得关注一下:
1、此次试点是引导社会机构或个人资金支持房地产业发展又一重要举措
自2022年底起,国家基于“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风险得到实质性管控”的基础上出台系列政策支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此次启动试点社会资金投资房地产行业,更进一步加强对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特别是对于优质房企、优质项目以及存量项目保楼交楼具有重要意义以及实施的灵活可行性。
2、此次试点引导长期投资以及鼓励境外资金印证价值投资看涨
从合格投资人(机构和个人)准入门槛看,即“首轮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有自然人投资者的,自然人投资者合计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首轮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鼓励境外投资者以QFLP方式投资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此次试点要求投资人有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做长期投资及价值投资,中国房地产行业长期价值看涨。
3、现阶段投资标的选择重在核心城市且具备长期看涨的优质项目
此次试点利好房地产行业长期发展,但基于房地产行业修复需从供需两端综合发力才能有效推动复苏发展,所以当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投资标的应该选择核心城市、信用良好、品牌优秀的龙头房企下的项目;存量项目要注重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增长项目等,稳健投资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