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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是指土地、房屋、林木等与土地有关的物,具有不可移动和不可消耗的特征。不动产权利是指权利人对不动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动产登记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动产权利及其变更、转让、消灭等事项进行登记,以确定和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对于商品房来说,首次登记是指商品房注册及开发地块土地分割登记,就是我们俗称的办理“大产权”,这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申请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明确不动产权属关系。首次登记可以确定开发商对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为后续的转移登记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避免因为权属不清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
保护购房者利益。首次登记可以保证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且在交付前不能擅自变更或转让房屋。购房者也可以通过查询首次登记情况,了解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条件,避免被骗或损失。
规范市场秩序。首次登记可以促进开发商按照法律规定和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并且及时缴纳相关税费。同时,也可以防止开发商恶意炒作或哄抬房价,维护市场公平和稳定。
综上所述,不动产首次登记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续,对于开发商、购房者和社会都有重要意义。